針對小孩出生,政府為了鼓勵生育,社會保險及政府機關都有提供生育津貼,而這些生育津貼,你都清楚了嗎?
【勞工保險】
◎ 請領對象:參加勞保之女性,滿280日後分娩,或是滿181日後早產(註1)(含死產)。
◎ 給付金額:分娩或早產(死產比照醫學會早產規定)(註2)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,一次給付60日,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,此為103年5月30日(含)之後分娩適用;若為103年5月30日(不含)之前分娩者,則一次給付30日,雙生無比例增給。(註3)
◎ 如何申請:填妥申請書及備妥相關文件,寄至勞工保險局。
◎ 請領期限: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,否則不予給付。
◎ 注意事項:符合生育給付者,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,皆可申請。因此,若懷孕後離職者,亦可申請。另死產給付規定,詳情可洽勞保局專線瞭解唷!
【國民年金】
◎ 請領對象:參加國民年金期間分娩或早產(註1)(含死胎)的本人。
◎ 給付金額: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(104年1月起為18,282元)一次給付一個月。如果是生雙胞胎,就發給2個月,以此類推。
◎ 如何申請:須由自己提出申請,申請書連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同寄至勞保局年金業務處,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即可。
◎ 請領期限: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,否則不予給付。
◎ 注意事項:若於退保後才生產(早產或死產),是無法請領的唷!
【農民保險】
◎ 請領對象:參加農民保險本人或其配偶,於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、181日後早產(註1)、84日後流產。
◎ 給付標準:分娩或早產者(死產比照早產),按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付兩個月(20,400 元),若多胞胎者,比例增給,例如雙胞胎,就發給四個月,以此類推。流產者按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付 1 個月(10,200 元)。
◎ 如何申請:準備相關文件後,送至所屬投保的農會轉勞保局即可申請。
◎ 請領期限:必須在2年內提出申請,否則不予給付。
◎ 注意事項:若夫妻都參加農保,或丈夫農保、妻子國保,生育給付只能由一人請領,不可重複;但妻子若為勞保,則夫妻可個別請領!
【各縣市的生育補助】
各縣市的社會局或鄉市公所,會針對生育給予津貼,有千元到萬元不等,詳情可到當地社會局網站查詢,例如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網站>婦女福利>生育津貼,就有說明每一胎的補助金額及申請方式,或者是電洽瞭解相關資訊!
另外,依據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(註4)之法源,公教人員及軍人(註5),亦有生育補助津貼,是屬於補助的一種,詳細可參閱附註文件說明。
提醒您,申請社會保險的給付,只要填妥申請書,並備好所需文件,即可到勞保局或是農會申請,不須透過坊間的「勞、農保黃牛」代辦。這些「勞、農保黃牛」號稱透過他們能夠請領到較多的錢,或是比較快申請到,並從中收取佣金。但其實申請的金額及時間,都是由政府機關審核,與誰代辦申請無關,因此,不要輕信他人委辦,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。
另外,若有懷孕媽媽有「生產前繳勞保,生產時繳國保」的狀況,則會「同時」符合勞保、國保生育津貼的資格,不過只能「擇一」請領喔,更詳細的說明,可見勞保局的部落格(註6)。而目前勞保生育補助,已經正式通過,從103年5月30日(含)起分娩的人,補助為兩個月,且多胞胎依比例增給喔(註3)。
註1:所謂【早產】係妊娠週數大於20週,小於37週生產者;或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,少於2500公克者 —依照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79年12月20日第079號函釋規定。
註2:「勞保生育給付行政解釋」
「家屬死亡給付的附註第三條」
註3:勞保生育給付標準由30日提高為60日,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。勞保局
註4: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待遇,全國人法規釋例
註5:國防部軍眷生育補助
註6:勞保局部落格
資料來源: 保險e療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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