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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】全台首見的《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》將從4月1日起實施,從此母奶媽媽在台北市公共場所哺餵母乳將受法令保障,不被驅趕。台灣母乳協會28日舉辦哺乳嘉年華活動,呼籲母乳哺餵權應該從地方擴展至全國。

哺乳被驅趕 催生法案

《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》的由來,是起因於民國94年10月幾名母奶媽媽在台北故事館哺乳,卻被工作人員驅趕,因此市議員周柏雅提出《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》送交市議會,經過4年,終於在98年6月23日三讀通過,並在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,台北市成為台灣第一個立法保障哺乳權的城市 

根據條例規定,婦女在台北市的公園、街道、賣場、公車、捷運以及車站等公共場所進行母乳哺育時,任何人不得有制止、驅趕或其他影響哺育的行為,否則將處新台幣5千至3萬元罰鍰。即使設置有哺乳室的地方,也不得強制媽媽至哺乳室餵奶,讓母奶媽媽充分享有選擇餵奶地點的自主權。

哺餵母乳 全球潮流

立委田秋堇在活動現場表示,俗語說「吃飯皇帝大」,但嬰兒吃奶卻會被驅趕,實在是不合理的現象。台灣在面臨少子化的情況下,有女人願意生育而且哺育母乳都應該頒發勳章,公共場所更不能驅趕餵母乳的媽媽。另外,哺餵母乳已經是世界潮流,對嬰幼兒也比較健康,現在很多教育程度較高的媽媽也都了解世界趨勢,讓小孩從小喝母奶,但部分婦女還是認為奶粉比較營養,花大錢買奶粉,不但要擔心三聚氰胺的問題,對經濟來說也是一大負擔。

台灣母乳協會理事長林君怡表示,在台北市政府前舉辦母乳嘉年華,是為了彰顯哺乳權。現場小朋友變裝成可愛的哺乳類動物,象徵自然界的小動物能隨時隨地吃母乳,不必被關到廁所或是哺乳室。

林君怡表示,當年在台北故事館被驅趕的母乳媽媽都來自台北縣,因此希望除了台北市之外,全國其他縣市也都能保障媽媽的哺乳權。

林君怡指出,民國94年底,台灣母乳協會推動台北市立法時,也同步展開推動中央立法,並在立委田秋堇協助下完成草案以及法案連署,進入待審階段。但之後因為該屆立委任期結束,立法院新會期展開後,草案必須重新排隊待審。

行政院國民健康局也提出《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》草案,在今年1月21日於行政院院會通過。林君怡表示,希望法案能在這會期完成立法程序,讓全台都是哺乳親善的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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